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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贷给别人,借款人用父母的房子做抵押,借条上写了不还钱用房子还,他的房子不够还款的,因为房子是他父母的,当时去房产局做了委托合同,他父母出面办的手续,早就到期了一直不还,借条抵押合同都有,2019.3.11号我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一周了也没通知我,我有几个问题1,多久会开庭,这种情况麻烦吗?2.审结后多久可以执行,他是没有钱还,最坏的打算是要房子,多久房子可以过户

债权债务
2019-03-16 09:47: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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