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工厂上班,2019年1月26号请假领导没有同意,我没有写请假条就回老家了,厂里2019年11月30号放假,回老家第2天厂里叫回去写请假条,我大伯去世我没能回去写请假条,过完春节2019年2月11号回到厂里,领导说我旷工4天,要罚我2000元,今天2019年3月15号发2月份工资,真罚了我2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5-15 00:05: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追问:请问投诉过,那2000元能要回来吗
    解答:z这个要看你们双方怎么调解的了
  •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的,仍然应该按照出勤天数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春节期间,单位是在法定假日周六周日串休之外,单位还要多放假,如果在一个月,应该按照劳动者原来工资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单位继续给劳动者放假,单位应该说明情况,劳动者可以自谋职业,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6条,第47条给劳动者经济补偿。【2】单位是在春节法定假日3天,周六周日串休4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春节3天加班,单位应该支付300%工资。单位在春节周六周日串休期间加班的,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工资。【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