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们好!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合办理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房产权各占50%。现计划协议离婚,此房产男方自愿放弃名下50%产权,但希望将此产权过户给8岁的孩子名下,同时自愿按购房时的贷款条款帮助女方赔偿贷款(就是不变更贷款合同的内容,双方均为公积金还贷,女方为主还方)。这样的一套程序走下来会不会很麻烦,或是中间有没有哪个环节是无法办理的?谢谢啦!

民事相关
2019-03-15 17:1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小孩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割等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写一个离婚协议(建议最好找律师代写)签字按手印,然后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议不成,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没有在你手上,你可以直接到民政局打一份婚姻信息登记表即可)、民事起诉状(建议找律师代为或找律师代为起诉)。如有需要律师帮忙,你可以向我继续详询。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对于离婚/子女/财产/债务任一问题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还清贷款才能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