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加入公司,但在工商局登记时是现金入股,但我没有拿钱,只打了一个空头收据,(有聊天记录佐证)以5万元入股10%。
2、加入时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有约定股权分期兑现,但实际操作是,直接把10%转给了我,在工商局登记的。
3、我们签了两年合同,所以股权分两年兑现。我只待了半年,所以退出时我要求拿1/4
4、但原股东计算出的是1/8,我再看合同,是我当时拟的时候手误写错了,所以就在这个金额上僵持不下。但现在已变成股权变更,并且变更的内容是10%,10万。原股东至今没有付我钱,我能否以此份协议去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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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股权转让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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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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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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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要求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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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