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老乡在厂里上班二十天,没有签合同的,现在不做了,马上可以找老板要回工资吗?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支付实际工作的工资的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工资应该按实结算,否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经济补偿金。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追问:老师,我老乡在厂里受伤右脚五个脚指截肢评七级合理吗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