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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人前年向我借5万元用于周转,3万元有借条,无手印,另2万元借条是通过微信拍照传送给到我,无纸质。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己离家数月,现下落不明。我该如何追回5万元钱。请求律师帮我解决问题

债权债务
2019-03-24 18:40:2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给你提供一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因此你需要找出证据证明这3万元已实际提供给对方了,如银行的转款凭证;如果通过现金交付的话,有没有证人,或者微信短信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另外,借条内容中有有无“今借到。。。”类似表述,证明已实际收到款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建议通过起诉的办法,但能不能追回也要看对方目前的经济能力
  • 请律师起诉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 及时去法院起诉追讨。
  • 有对方身份信息吗???
  • 需要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综合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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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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