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13年,现在公司要搬迁,请问怎么给我补偿。
-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 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 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你好,依法N+1的补偿
-
一年一个月
-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您好,请问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