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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印染厂里的工人,在厂里做了今年第三年了,我在一个岗位上做的还算可以,主任要把我调到另一个岗位上去,在那个岗位上我做的心烦不愿意去,主任就要把我辞退,请问他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补尝一个月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4-18 21:26: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单位辞退员工,是要补偿的,这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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