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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案,民事裁定书: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接下来室法院出开庭时间还是原告再递交诉状

民事相关
2019-04-18 18:30: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上明确标明:“本案已转为普通程序”,那就不需要原告再递交诉状,接下来等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就行了。
  • 等法院安排开庭时间,不需要重新提交诉状
  • 不需要二次递交,等待开庭通知
  • 一般不需要再递交的啊
  • 法律只规定了审理期限,并没有规定传票开庭的具体期限。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原告不用再次提交诉状,等着开庭就行
  • 等开庭时间
  • 您好,不需要再次递交
  • 不需要再递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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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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