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丈夫在夫妻关系期间欠下了贷款,妻子完全 不知情,现在妻子想离婚,需要共同偿还这笔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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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欠款发生的时间,如果是在2018年1月8号以前发生,即使妻子不知情,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2018年1月8日以后发生,必须是要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妻子的当时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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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共同偿还,反之则不需要。请问这笔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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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笔款项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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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一方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且债权人知道该协议的除外。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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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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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最好联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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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举证证明这笔贷款没用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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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共同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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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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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