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男方有恶习,女方不想过了,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必须全部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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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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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有前提,你这边具体情况麻烦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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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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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协议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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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主张不返还,建议我方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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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引导对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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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结婚?是否领证?是否共同生活?结婚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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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