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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沧州吴桥人2018年一月份,我老公在吴桥法院起诉我离婚,他知道我的电话和住址,可我却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和电话,法院就以公告的形式判决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3-13 13:55: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想离婚,您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感情破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的情形,这样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就可能需要二次起诉。如果您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小孩出生证、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积极等待法院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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