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男方未领结婚证,办过酒席,有一女儿,5个月。现在男方要分手,这种情况,他要回彩礼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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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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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由您抚养孩子,您可以让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您们可以协商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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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只有符合三种情形的,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具体事宜可以联系律师作进一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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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原则上可以不退,协商解决,还有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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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彩礼未办结婚证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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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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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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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彩礼是可以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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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证一般要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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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要回彩礼一般是比较难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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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也有一定过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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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可以选择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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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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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