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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孩子已经7个半月,产假正好是从孩子出生当天开始的,产假结束后,单位以没有合适职位为由让等年后听安排又多休了2个月,但现在还不让上班并有让我自己辞职的意思,应如何要求工资等赔偿

民事相关
2019-07-15 22:31: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单位不能随意与你解除合同,法律只是赋予了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劳动合同法41、42条,但是对于哺乳期间的妇女,还给与了特殊保护,单位没有权利依据41条、42条,因此单位无法和你解除合同,只要你不想走,单位必须用你,否则一仲裁就会不能解除,当然你不想干了,你可以跟单位谈,多要点钱解除。
  • 劳动者是享有辞职的权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是正式工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那么,如果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呢?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我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这种辞职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这个标准支付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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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