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性在企业交养老16年后解除劳务合同,一直没续交,现在年满50周岁怎么办理退休。办理后和在企业办理后领的养老金有区别吗?一样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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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自己去社保部门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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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本政策施行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退职)以及《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规定的各类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养老保险的;
3、本政策施行时,距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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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等材料,经审核材料、缴纳费用等程序即可办理。下面,关于办理养老保险的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办理程序 1、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2、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3、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5、基本养老金领取: 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其档案和养老保险材料,转移到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确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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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领取年龄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98年11月执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退休年龄见下表:; 法定退休年龄注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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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