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想离婚,女儿三岁,可否判给我,那男方是不是的拿抚养费,就是他用我的名跟银行带的款我用不用还因为当时他贷款时,他是银行黑户,所以就用我的身份证带的,可是当时我在家怀孕生孩子,我没花过一分钱,也不知道他带了多少,还了多少,这几年我一直没用过一分钱,他也不给我娘俩生活费,每次要钱不给,这几年来一直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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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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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就子女抚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第一款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所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求他(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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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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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可以争取。
贷款这块偿还后看是否能索要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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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是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关于贷款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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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涉嫌遗弃,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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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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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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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