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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一对夫妻离婚后每人抚养一个女孩,男方在青岛市,女方在临沂市,现在因男方需要再婚,要把他抚养的女孩送到临沂;孩子是无辜的,因户口及教育问题,孩子有什么法律自我保护及获得自身的经济基础保护。

民事相关
2019-03-28 04:00: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是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的。我国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继承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