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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就职 但是就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今天我看办公室被收拾了,我问了一下属于我们这管事的,我问是否要把公司搬走,他说对 但是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如果公司搬走了我是否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因为公司搬走了 我不确定应该再到哪里的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其它综合
2019-07-04 08:51: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注册地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如下事宜时,可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如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两份(被申请人数量+1);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注册信息;
    4、授权委托书(没代理人就不用);
    5、证据及证据清单。
    申请书到当地人社局仲裁上拿就行了,准备好这些材料到劳动仲裁递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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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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