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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工资计算公式为 工资+绩效工资 = 4000+4000,扣除五险一金及绩效考核,平均工资为7000左右。我于2019.1.28提出辞职,1月请假两天,实际上班25天,但是公司在3月8号才支付我一月工资2500元。请问我能不能找公司要回剩余的工资,多少工资是我应得的?

劳动纠纷
2019-03-11 10:3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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