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庭将承担这2种后果:
一、缺席判决。
对于法院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者,按照缺席判决。就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证据和说辞直接判决,很有可能原告胜利。相当于不出庭,直接选择默认同意判决结果,被告不战而败。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拘传。
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具体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拘传就是可以强制性,在开庭时间,把被告拘留在开庭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