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 我是2010年使用单位公积金购买的住房,贷款5年。还贷款项都是本人自己的工资,与女方无关。 2012年登记结婚,双方都是离异后再婚。男方再婚前有1男孩,不在身边。女方在婚前有1女孩,婚后一直到现在有男方抚养。女孩生父一直没有给予抚养费。 结婚房子装修,家电家具购买费用,结婚后家庭开支来源都是男方工资收入。女方没有正式工作,打零工。 2015年贷款还完,男方将工资全部交到女方支配。 现在男方想做住房和家里存款等财产公证,请问律师怎么处理好。

刑事行政
2019-03-09 09:49: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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