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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开庭了,死者家属和司机家属,保险公司双方均同意调解。假如死者家属愿意出谅解书,但保险公司和死者家属未达成一致。谅解书的意义是不是起不了什么作用?

交通事故
2019-06-10 04:32: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的,
  • 谅解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被伤害人原谅你的错误行为之后而签订的一种文书。它的性质近似于协议或合同。如果你积极的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导致被伤害人原谅了你。这样法院在量刑上会做充分的考量,给与适当的减刑处理。比如、正常应判三年、得到当事人一方的原谅后可能会判两年。作了积极赔偿后可能会判一年。
  • 民事赔偿与刑事本来就没有必然联系,对方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一般为了更快的处理案件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近亲属的范围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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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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