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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份,别人借了我的钱, 写了借条,签名,按手印,并且借条上面写了归还日期,但是还是没还!

债权债务
2019-04-07 16:11: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协调,必要时可起诉。
  • 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10000元以下的欠款催回只要付给法院50元受理费。 第二步:法院受理后会发出传票,欠债人不能到法院就是调解失败。 第三步: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欠债人“缺庭”也不会影响判决,确认欠债人败诉的判决书,会指明将欠款打到法院指定账户的时间。 第四步:如果到期欠债人仍不打钱,将会被冻结所有银行卡。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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