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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多月,试用期间每月扣除押金300元,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转正签了一年合同,转正后工资3000。转正后辞职要提前三个月交辞呈报告。如果不提前说明则扣除一个月工资。从来没有过工资条。五险一金要一年后才交。节假日不休,没有加班费。现在每天上班时间是9个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刚转正一周准备辞职,可以要回押金和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6-18 02:18: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合 法
  •   1、若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老板无权不让你辞职。  2、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入职以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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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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