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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婆结婚不到半年,我得了尖锐湿疣了,要和我离婚,可他当时故意托我说过段时间会把彩礼钱给我一部分,我当时给了他12万的彩礼,请问他现在和我离婚,我应该能得到多少钱的彩礼钱啊

民事相关
2019-03-08 10:50: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不应该少于2/3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换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4、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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