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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上班途中摔伤拇指骨折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
2019-06-23 01:4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属于工伤。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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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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