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兄妹二人共同共有(已办理继承公证但未过户)。房产证还是已过世母亲的名字。房产目前空置中。现在兄不尽义务,拒不缴纳18年和19年度的管理费,垃圾费等费用。兄的妻子更甚在未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把大门锁换了。妹有以下疑问,请解答:
(1) 如果兄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其妻是否有权换锁?如果没有授权,能否报警?
(2) 如果兄的妻子进入该房产,妹是有权要求对方出示授权委托书?能否对该委托书拍照?
(3) 兄不尽义务缴纳费用,妹只能替其代缴,这情况长久下去如何解决?妹如何能追讨回这些费用?是否能每天按应缴金额的3/1000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有上限吗?
(4) 兄妹在没有通知对方和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能否自行开锁进入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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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权擅自换锁,且应当按份分摊物业费的费用,滞纳金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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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存在争议的可通过 诉讼的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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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提供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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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财产继承中,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是具有平等的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权力,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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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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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尽早委托律师分家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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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对房屋均有使用权,建议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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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