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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伤没有住院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7-25 17:36: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的。
  • 赔偿的金额要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户籍、受伤情况是否构成伤残、年龄、被抚养人、收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等因素决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赔偿金额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以下标准计算: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索赔的损失主要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还要结合户口、工资等情况才能最终计算,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计算赔偿数额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就向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
    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日实际工资(月工资需要÷21.75天)×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误工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或受害人户籍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户籍地或受诉地不同标准,标准以高的计算)
    4、受害人属于农民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属于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被护理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和疗养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可以参照误工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护理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四、营养费(后续疗养费):指伤者在治疗及疗养阶段需要一些辅助治疗的费用。正常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三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15元/天)
    六、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七、其他相关费用:如鉴定费、住宿费、拖车费等,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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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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