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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个遗产继承相关的问题。 背景:我的父亲去世,有一套房子在他名下,目前仍在世的第一继承人包括奶奶(被继承人母亲)、母亲(被继承人配偶)和我(被继承人子女),有若干叔叔为第二继承人。 问题1:如果奶奶公证放弃继承,异地公证是否有效。因为房子所在地与奶奶常住地不在一起,不希望折腾老人家; 问题2:如果目前不发起继承手续,待奶奶百年过后,房子是否将完全继承给母亲和我。 谢谢回答。

继承
2019-04-20 08:54: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可以进行异地公证,公证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当然有些地方的房管部门只认可当地的公证,所以你需要先上房管部门问清楚;2.不是。如果你奶奶不放弃继承,也就意味着她继承了她的份额,待她百年以后,这部分财产会作为他的遗产再次被分割,也就是你的叔叔们是有权分割的。
  • 可以异地公证,奶奶百年之后,叔叔可能提起代位继承,做一个放弃继承公证比较好
  • 你好,当然是有效的。
  •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 你好,可以协商的。。。。
  • 您好,老人家可以在居住地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权的;如果现在不继承遗产,老人家过世后,原来她有权继承的部分发生了转继承,包含在她其他遗产里由她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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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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