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人合伙开装修公司,其中三个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有一个是以公司名义,请问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我们四个人合伙开装修公司,其中三个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有一个是以公司名义,以下简称公。公在成都,而我们合伙将公司开到绵阳,公占34%股份,我们三人平分剩余股份。平常经营由我们三人,公提供要求财务进出账到他们公司,现在我们个人在担心由公管理公司财务对我们会不利,请问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符合合伙开公司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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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就合伙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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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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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风险,建议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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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细情况可以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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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