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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与10月18日中午开三轮摩托车路过天桥岭镇转盘道东200米,我由公路向西行驶200米左右,于横过马路的黄某某相撞。当时我发现他横过马路时立即减速同事鸣笛踩刹车,但黄某某继续横过马路与我对行的两轮摩托车说话,我紧急刹车,因三轮车拉的是费菌袋,有惯力导致我的车厢高栏角铁,刮碰的黄某某的面部刮伤,位置是唇上向左三角口大约六厘米左右,当时我爱人开车带他去县医院检查治疗,全身做了检查,因皮外伤,医院建议回当地医院打针,检查检查结果上颌骨骨折,但是医疗诊断书上没有写,骨科显示。我的车与人相撞的时候不超过10迈,他与我车的相撞的焦点只有皮外伤,牙齿没有任何损害,更别说是上颌骨骨折了。结果中级人民法院鉴定误工费70日,我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交通事故
2019-03-06 08:48: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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