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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份,朋友帮他姐姐向我借了5万元钱,借期6个月,当时他姐姐给我写了借条,还写明了利息,并写明到期本息一并还清,可到期日是2005年10月5日,眼看快过期一年了,我不停地催要,可他和他姐姐老说再等两天,再等两天,听说要钱有个时效期,不知是不是过了今年的10月5日她就不用还钱了?另外我还要请教专家:如果我到法院去告她,是不是利息她就不用给我了,而且我还要交许多的诉讼费?那么,本来他应该给我6万多,我一告她,我只能得到4万多,是这样吗?谢谢专家!

经济相关
2006-09-24 03:14: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诉讼时效到2007年10月5日止,还要考虑中断、中止事宜。

    到法院起诉的,需预支诉讼费,大约2000多元吧,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来他应该给我6万多,我一告她,我只能得到4万多,是这样吗?”——不是的,除了本金5万元外,对方还需按约定支付您利息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当然,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的话,法院会对利息部份依法调整。
  • 谢谢甘律师,请问“中断、中止”是什么?是撤诉吗?那预支的诉讼费由谁付?另外,15%的年利率法院支持吗?谢谢!
  • 谢谢二位律师,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一头雾水,是拿着借条上法院就可以了吗?法院的门朝哪开我都不知道,而且还要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原告、被告站在各自的小木格子里开庭审问吗?如果告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又需要多长时间我才能要回钱? 谢谢!
  • 谢谢甘律师!如果请律师全权代理是不是自己就不用管了,只等着还钱了?但是听说请律师费用是很贵的,不知大约需要多少钱?谢谢!
  • 中断,打个比方:你们在2006年5月1日向对方提起还款要求,则诉讼时效2006年5月1日中断并重新计算到2008年5月1日止,时效可以因你们不断提起还款要求而不断中断,但要注意中断时效的证据。

    中止,就是在法定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法定情况的,时效暂时中止,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计算。

    15%的年利息合法,法院会支持。
  • 诉讼费由原告预支,即如果您起诉的话,由您预支诉讼费。
  • 如果对方无诚意履约,建议听楼上律师的及时诉讼,你的权利可以获得保护.
  • 诉讼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如果为了诉讼导致您误工损失的话,从诉讼成本的角度看还不如请位律师全权代理划算,况且律师是专业人士,总比您自己去乱搞好得多了。

    在广州市的话,从起诉到执行整个过程大约需要四个月。
  • 关于律师费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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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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