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40岁,有乙肝病,因醉驾,现已关看守所,认罪态度好好,酒精含量,228度,可以缓刑或保外就医吗?

刑事案件
2019-12-21 09:13: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律师辩护吧,,,
  • 200以上,很难缓刑了
  •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第十二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
  • 保外就可以由罪犯个人提出申请,保外就医审批程序如下: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罚执行科应提请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初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初审,并邀请驻监监狱检察组参加。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  (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刑罚执行科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  (3)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后,刑罚执行科应组织监区(或直属分监区)进行公示,同时应将准予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驻监检察组,并通知保外就医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