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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号码不一至,怎么离婚,女方已经跑了七年了,一直联系不上,找不到人

民事相关
2019-03-04 09:25: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确定管辖法院。
    一方离家出走多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情况下,确定管辖法院后直接起诉。

    三、特殊情况下,确定管辖法院后,分析个案情况是否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

    (一)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应当先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夫或妻为失踪人,然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之日即婚姻关系消灭之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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