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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用是我垫付的,伤着出院了,对方一直不赔付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15 21:53: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索赔,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可以起诉对方进行赔偿,这边也可以先协商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以上是我们国家设置的抢救制度,其中规定了:a.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保险人不履行垫付抢救费用义务,会受到处罚。b.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是政府设立的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抢救费用垫付的问题,其中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伤者的抢救费用垫付问题。详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
  • 自费治疗愈后鉴定起诉维权索赔。
  • 起诉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具体咨询可以打我电话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需要鉴定,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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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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