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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孕期贩毒,每次警察也只把上门购买毒品的人抓走也没管她,有两次说的是有任务,让她帮忙配合抓几名吸毒者完成任务。现孕期己过,改监视居住,法院的起诉书也收到,书上显示当初抓的十几人全指证她,共贩毒三十克左右,请问这种情况会判多久?有一次认可的重大立功表现

刑事案件
2019-03-21 19:54: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样可能存在控制下交付和数量引诱。如果重大立功认定成功可能在三年作用量刑,不成功的话多次贩毒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建议家属尽快委托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追问:如现在又怀孕的话会不会判缓刑呢?
    解答:您好,如果怀孕的话有可能判缓刑。建议家属尽快委托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辩护
  •   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毒品种类是什么,现在是不是还在哺乳期?
  • 这个就很尴尬了, 涉嫌组织贩卖毒品罪。
  • 这要看整个在案证据,建议到律所详询。
  • 三十克左右至少7年有期,有重大立功可以减刑,估计最终会在10年左右。建议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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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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