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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91年继承我爷爷的工作 从四川出来 到某某任职 后来随着十八局 又到涿州 落户涿州 然后就住在现在的六十七处家属院(十八局的家属院) 后来因为单位的种种制度 加班项 工资 公休 待遇等等不合理 我爸就离开单位 去北京上班了 后来单位又给我爸提出 非要我爸回来上班 我爸说 回来可以 不能交住房的水电费(单位员工福利) 工资要照常发 加班费按着法律规定的发 周六日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周末双休 单位不同意 我爸就没回单位 一直在其他地方上班 但是户口属于集体户 一直在单位档案里面存着 我现在应招飞行员 需要政审 我爸现在任职的公司不属于国企 所以需要盖居委会的章 但是居委会一开始说 需要有我父亲现在工作单位的表现材料和章 他们才能盖章 可等准备好之后到居委会 他们说这个章不作数 非要现在我们居住的家属院的隶属单位 中铁十八局的章 他们居委会才给盖章 可是我爸找到十八局 说明需要盖单位的章 以及为什么要盖章 可是单位就是不同意 不给盖章 说我爸2005年以后没有在单位工作 所以不给盖章 不给证明 现在该怎么办

继承
2019-03-03 2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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