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2 10:05:42
除去保险公司赔偿,要我和老板共同承担18000元。请问这个钱我不拿可以吗?会强制执行吗?
我是货车司机,给别人打工。去年开车时撞伤到一个人,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判决书下来,要我和老板共同承担18000元。老板在之前已经扣我7000元工资。请问这个钱我不拿可以吗?会强制执行吗?如果强制执行,会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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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的,需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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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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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1、协商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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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单位无故扣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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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