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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三个月,彩礼给了登记了办酒席了也一直在一起住的,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还说我是骗婚,请问彩礼需要返还吗,女方属于骗婚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4-07 00:32: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同居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但是共同生活时日较短,应当退还部分;退还的数额应当根据各方过错以及其他方面综合确定。双方不能协商的,女方可以拒绝退还,男方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可致电详询。
  • 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这种情形一般彩礼不予返还,积极协商处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 你好,彩里可以酌情返还
  •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退是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的。
  • 您好,已经登记彩礼不用返还,是否存在骗婚需要具体分析。
  • 你好,没有虚构事实不属于骗婚,原则上彩礼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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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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