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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公司去年八月份开始没发工资,十一月份找劳动局仲裁了也没发,现在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她其他的同事都签订了被迫离职协议,要求公司支付8月到11月的工资,另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老婆因为怀孕了,没有签,只申请了8月到11月的工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她公司是给她发截止到现在实际日期的工资,还是只发8月到11月的工资,如果只发8月到11月份的工资,11月份之后的工资该怎么要回?

其它综合
2019-07-15 18:01: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法院会根据仲裁委的裁决书内容来确定执行内容,一切以裁决书为准。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院执行是严格按照生效的裁决书或者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来执行的,您再具体看下手中的文书
    追问:您好,现在我老婆她们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但是前几天法院给她同事打电话,说他们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所以也没办法执行,只能把公司法人列入失信名单,他们的情况也达不到由政府补偿的条件,但是我老婆是现在是在孕期,而且马上要生产了,也拿不到任何补偿吗?
    解答: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确实是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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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