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以后由于家庭负担养不起孩子,可不可以像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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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两个以上孩子的是可提升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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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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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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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现在外地,养不起孩子,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字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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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建议您详述案情,联系我,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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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父母均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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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承担一定抚养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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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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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