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8年11月11号因咳嗽到商都县医院就诊,当时医院给拍了胸片后,第二天做痰检验,然后就按肺结核给配药,不让住院,让在医生指定的外面药店买药,喝药中途越来越感到身体发软,一个月后复诊医生说正常,又给配了一个月的药,一个月后更严重了,复诊后又给配了二个月的药。到家后几天生活不能自理,打电话医生说正常反应。后到商都县中医生住院检查CT为肺癌晚期,调理十一天后,回去过年,过完年后到北京医院检查,一样不是肺结核,是肺癌!请问可以起诉县医院吗?成功率多大?得多长时间才有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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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医院存在过错,可以主张赔偿。
追问:谢谢回答!请问赔偿多少合适,参考标准是什么?
解答:鉴于医疗技术和条件的误诊并不构成过错,需要鉴定。如果过错成立,赔偿包括就医的费用、误工费用以及其他实际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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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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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卫生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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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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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