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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人被打,我上去评理也被打伤,均属于轻微伤,也打了对方。而且对方在行凶过程中,手中拿着一个铁棒,已被警察取证。我要求行政拘留可以吗?我方有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19-03-13 07:45: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构成轻伤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起诉,根据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进 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 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您好,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维权。
  • 等待警方调查确定具体案情
  • 既然警察已经介入,警察会处理。对处理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
  • 这边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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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