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被打了报警后和解处理要求打人方给我看病,对方同意了,我们已经在派出所签完字了,但是之后让打人方带我看病对方拖延看病时间,还跟我吵架,没让我满意,并且当时和解时没发现身上还有没发现的伤处,还有因为生气导致心脏出问题,并且当时签字时是头部被打蒙状态签的,都没到后面的误工费,养病遭罪费,被打造成全家的精神损失费和女孩被男人打的名誉损失费。我想咨询还可以去公安局重新审理或翻供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2-28 11:16: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建议您尽快报案并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作出伤情鉴定。伤情具体要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结果为准。如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双方和解,则自行商议金额,谈判水平不同,实际效果不同。如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打人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展开和对方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您的权益。您对案件的表述较为模糊,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