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山东铝业退休普通工人死亡的抚恤金和发丧费多少

其它综合
2019-04-28 18:20: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社保处发放的,具体可到社保处咨询办理。
  •   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从区社会保险办公室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改过去只有退休、退职人员及缴费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向区社险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由于《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对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以向区社险办申领4000元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统一为10000元。
  •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具体办法为:  1.改变企业各自负担本企业退休费的办法,改由社会保险机构或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计算基数与提取比例向企业和职工统一征收退休费用,形成由社会统一管理的退休基金;  2.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代发以及委托企业发放,以达到均衡和减轻企业的退休费用负担,为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3.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退休费用不仅在市、县范围内的企业之间进行调剂,而且在地区之间进行调剂,逐步由市、县统筹过渡到省级统筹。
  • 具体请咨询社保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