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公婚前自己买房,写了一个人名字,婚后加上我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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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的名字是你老公的,那么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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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名后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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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2、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按照双方协议或者约定享有共有权。3、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份额的,是按份共有。未明确约定份额的,由两人共同共有。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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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如果他不同意,还不能按共同财产对待。
追问:那要是不加我的名字,离婚,是不是都会判给他?就是说如果加上我的名字,如果他同意,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判?
解答: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是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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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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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你老公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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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