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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办理离婚证了,离婚证丢了,要补办结婚证的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3-12 09:25: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到民政局补办或开证明。
  •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1、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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