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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西安的,过年回老家走亲戚在路途中,我们直行,路边来了一辆小货车把我们撞了,经当地交警处理对方全部责任,警方叫我们去修车,对方保险公司只承担2000,我们修车花了4000多,这个费用对方不给,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交警大队说事故认定书出来了,他们就不管了,当时交警也没有扣对方的证件和车辆,希望你能给我出个意见,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3-31 20:51: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由交警根据事故发生原因、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责任划分。造成伤害案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 各部门分工,交警确实不负责处理民事赔偿,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向法院起诉索赔 。
  • 可向法院起诉。
  • 你好,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可以起诉解决!
  • 你们目前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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