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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快递企业的提货司机,工作职责是将每天将自己站点快递员揽收装车的快件运送至分拨中心发出,再把分拨中心分拣完毕的快件装车后当天运送到自己所属站点。因2018年8月中旬刚来时候是熟人介绍,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4000无保险等任何补助。同年12月因工作量过重,公司领导把我们工资涨到5000。2019年一月工资表出来以后发现在原5000工资基础上扣除了3天公司要求放假的工资,另又把快递员及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强扣在我身上,发现后第一时间跟领导反应,但公司在未给出明却答复也未征求本人意见的前提下依旧无理由扣除了我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诉讼程序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据我不是很明白是否可以请律师代理处理?律师费用需要多少?谢谢律师!

其它综合
2019-02-27 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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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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