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房子要租岀,对方定金付了,但还没签合同,我不想租了,我不想租了,现在对方要求付违约金,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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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租了,属于违约行为;作为违约行为,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即如果违约应当支付对方多少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的约定,则不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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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依据这一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实际履行的,该合同成立。这一情形下应该保存好履行的证据。购房行为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其他形式的协议只能作为双方初步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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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知双方当初的约定来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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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合同,只是付了定金,按照定金罚则,双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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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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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支付的确实是定金,那么他要求双倍返还是合理的,但如果是支付的订金,那么他的要求就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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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